强化履职尽责,推动社区工作者有担当。旗委、政府坚持把社区工作者职业体系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明确镇党委为管理责任主体,把社区工作者日常管理情况作为镇党委抓基层党建述职评议考核和党建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健全群众评议、日常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的考核制度,重点考核社区工作者工作实绩和群众满意度。合理设置社区“两委”班子职数,坚持实行“先审后任”,先由镇党委对提名人选进行把关,再由纪检、组织等多部门联合审查资格条件,推行社区党组织书记旗委组织部备案管理制度,动态更新社区“两委”成员个人档案。明确社区工作者在执行党组织的决定、做好公共服务、对接共建单位履行治理责任等方面的职责任务,推动社区工作者管理制度化、规范化。
强化待遇保障,推动社区工作者有干劲。坚持政策引领和组织推动相结合,出台《西乌珠穆沁旗社区工作者薪酬体系实施方案》。根据工作岗位、工作年限等综合因素,区分社区“两委”民选正职、副职、委员等建立“三岗十八级”岗位等级序列,实施“级别薪酬+岗位薪酬+学历薪酬+职业资格薪酬+绩效薪酬+社会保险”“5+1”薪酬体系。认真落实社区工作者政策红利,通过建立薪酬动态调整和正常增长机制,使社区“两委”成员随着工作年限增加、岗位提升、能力素质提高,岗位等级随之提高,保证社区工作者薪酬待遇有保障、有提升,有效打破社区工作者职业晋升“天花板”,进一步激发社区工作者干事创业热情。
强化教育培训,推动社区工作者有水平。健全旗、镇两级培训体系,将社区工作者培训纳入全旗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依托旗委党校、镇学习讲堂、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加强对社区工作者在基层党建、城市管理、政策法规、群众工作等理论知识和专业技能方面的教育培训,使得每名社区工作者每年培训不少于3天,逐步提高社区工作者综合素质能力。选派各社区党总支书记参加全区社区党组织书记示范培训班和全盟社区党组织书记“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示范培训班,对新一届社区“两委”班子开展任职培训,教育引导社区工作者做到以学促用、学用相长,真正把学习成效转化为推进基层治理的思路举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