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乌珠穆沁旗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修订印发的《推进领导干部能上能下规定》,从推进全旗高质量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以强有力的决心和举措,在解决领导干部能上能下问题上进行了有效的实践和探索,极大地激发了全旗干部队伍干事创业内生动力。
科学甄别、清单管理,量化“下”的标尺。破解如何“下”这一难题,首先要亮明标准、划定底线。结合基层工作实际,对中央原则性要求进行强调重申,对中央、自治区党委、盟委等相关规定进行吸收补充,对照好干部标准,进一步细化“政治素质不好,理想信念不坚定”“宗旨意识不牢,为民服务不用心”“工作能力不强,工作作风不务实”“进取精神不足,担当作为不主动”“从严治党不严,廉洁自律不带头”等5类、30项“下”的具体情形,形成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负面清单,使干部“下之有据”。比如,在“进取精神不足,担当作为不主动”方面,将领导干部在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推动乡村振兴、优化营商环境、生态环境保护、疫情防控等重大任务前不敢担当、落实不力等列为不适宜担任现职情形。不适宜担任现职领导干部负面清单的制定,让每名干部心里都有了准绳,不仅向不作为、慢作为、伪作为、乱作为者亮剑,为落实“软绵绵”、状态“松垮垮”的干部敲响了警钟,更督促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让“等不起慢不得坐不住”成为常态,树立了创新奋进、干事创业的鲜明导向。今年以来,累计调整不适宜担任现职“下”的干部3名,因年龄身体原因“下”的干部19名。
完善机制、细化流程,畅通“下”的渠道。聚焦推进领导干部“下”更具规范性、严肃性、科学性,明确启动调整程序、考察核实、提出调整建议、作出组织决定、进行调整谈话、履行任免程序等6个程序步骤,对到龄退休、任期届满离任(免职)、因病不能正常履职、追责问责、违法违纪免职做出程序规定。通过开展考察核实,综合运用考核考察、巡察审计、日常监督、信访举报等核实情况,确保能“下”的人和事都清清楚楚。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监督联席会议、常态化谈心谈话等机制,建立完善干部监督负面信息库,了解干部一贯表现,推动干部“下”的精准、“下”的及时。聚焦澄清正名,畅通干部监督举报渠道,利用“12380”、信访举报等手段强化对党员干部、公职人员的监督,对诬告陷害等行为严肃查处。今年以来,查处不实举报2起,及时为2名受失实检举控告的干部澄清事实、消除影响、提拔使用。妥善安排调整“下”的干部,根据干部一贯表现和工作需要,区分不同情形,采取调离岗位、改任职级待遇、免职、降职等方式予以调整。对德才素质较好,因用非所长、人岗不适等原因不能胜任现职岗位的干部,采取平职调整等方式安排到适合其发挥作用的岗位上,进一步提高干部队伍的整体活力。
重点关注、传导压力,形成“下”的震慑。我们始终关注新任职年轻干部这一重点群体,对新任职年轻干部履职情况进行全面跟踪了解。印发《关于常态化开展“非提拔任用谈话”工作的通知》,组织部班子成员采取“走下去”和“请上来”相结合的方式,常态化了解掌握全旗年轻干部工作表现和思想动态。结合苏木镇换届后领导班子调研和干部试用期满考核等工作,通过实地走访、召开座谈会、“一对一”面谈、民主测评等方式,重点听取干部对新任年轻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评价意见,真实掌握了解领导班子运行、整体结构、优化方向和领导干部思想动态、履职成效、作风表现、特长特点等情况。突出问题导向,针对年轻干部出现的问题和不足,梳理建立新任职年轻干部履职情况回访台账。对经过实践考验不适应、不胜任的年轻干部及时调整,对存在违规违纪、不担当不作为等问题的年轻干部严肃处理。进一步细化提醒函询诫勉的情形和方式,防止小毛病演化成大问题,推动年轻干部能上能下、优进劣退,引导年轻干部干字当头、实字落地,科学合理“过滤”优秀年轻干部资源,确保优秀年轻干部“蓄水池”水质优良。
严管厚爱、激励担当,强化“下”的运用。坚持激励担当作为、能上能下、容错纠错相结合,落实“三个区分开来”要求,切实把从严管理与关心爱护干部统一起来。今年以来,对4名因失职失责受到组织问责处分,能够积极改正,影响期已过,且工作表现突出的干部,予以提拔使用或职级晋升。注重大胆使用在基层扎实历练、在吃劲岗位经受磨练且表现突出的干部,提拔、进一步使用37名干部,其中具有“第一书记”经历17名、具有“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一线经历20名,疫情防控一线表现突出的干部4名。注重加强“下”的干部思想教育和跟踪管理,在作出组织调整后专门进行谈话,减轻干部思想负担,帮助他们认识自身存在问题和不足,明确改进方向,在新的岗位上履职尽责,发挥应有作用。对影响期满后德才表现和工作实绩突出,因工作需要且经考察符合任职条件的,依规正常使用。严格落实带薪休假、津贴补贴等关心关爱干部政策规定,充分发挥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激励作用。同时,充分利用典型案例加强引导,以各类能“下”的事例,推动能下机制的落实,切实形成能者上、庸者下、劣者汰的用人导向和良好政治生态。